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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处信息中心机房加固改造

2018年12月27日      有1319人浏览过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市财采计〔2018〕17277号),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处信息中心机房加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处信息中心机房加固改造

二、项目编号:XCZX2018-0661号

三、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项目联系人:李军学

联系方式:86755037

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总机: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

项目联系人:李宏飞、梁勇强

分机:80810、80808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科技处信息中心机房加固改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470190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该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九)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已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信用备案。供应商招投标资格为有效、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以开标时间前五日内的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信息截图为准,截图时注意保留页面顶部的时间,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备查);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十、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系统,供应商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xa.sxggzyjy.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指南》。

2、完成以上流程后,供应商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4、磋商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将不再接受报名,且不再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下载。

十一、交纳磋商保证金及换票:

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4000元。

2、保证金交纳账户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保证金”有关内容。

十二、现场踏勘及磋商文件答疑时间、地点:

1、踏勘时间:2019年1月3日10:00

2、踏勘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3、联系人:李军学

4、联系电话:86755037

十三、磋商开启时间、地点及其他:

(一)开启时间:2019年1月10日10:30

(二)开启地点:本集采机构五层508开标室。

(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纸质响应文件应于开启当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逾期将被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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