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
中共白河县委党校校园改造修缮工程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白河县委党校的委托,对白河县委党校校园改造修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白政采磋(2017)09号 2、项目名称:中共白河县委党校校园改造修缮工程。 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3栋房屋(暂命名1#楼、2#楼、3#楼)的结构加固改造、功能改造、修缮等工程。其中,该改造工程1#楼、2#楼均为两层砌体结构,结构平面布置形式相同,经鉴定其安全性评定等级为Bsu级;3#楼为三层砌体结构,经鉴定其房屋安全性评定等级为Csu级。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18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6.3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5 近6个月内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6省外企业需具备入陕备案登记证明; 6.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址请看下面备注)信用查询记录。 特别提示:本次磋商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大会现场递交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7年9月5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8.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14:30; 8.2 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 8.3 磋商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地点查勘现场。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县委党校 地址:白河县316国道 电话:0915-7822461 联系人:贾娟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戴西风、裴莉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九月五日 备注: |